kean0425 发表于 2023-5-7 15:37:18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

<p>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p><p>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p><p>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p>

宝贝禹儿 发表于 2023-5-7 15:49:05

罪有应得。

江象容 发表于 2023-5-7 16:00:59

大快人心,罪有应得

妩媚的法眼 发表于 2023-5-7 16:13:13

杀无赦,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大快人心。👍👍👍👍

红尘小妖精 发表于 2023-5-7 16:24:55

两个死缓罪犯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jshhu100 发表于 2023-5-7 16:37:25

就罚一万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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